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,各中心、研究院:
202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保障实验室安全,规范实验室物品管理,确保毕业生安全、有序离校,现就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验室物品交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单位应秉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先”原则,全面清理2025届毕业生在实验室的各类物品,规范完成交接工作,避免出现实验样品、试剂、设备等脱管,未知试剂、私人物品累积等问题,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持续营造安全有序的实验室运行环境。
二、交接对象
所有2025届毕业生(含本科、硕士、博士)。
三、交接内容
1.实验化学品交接
毕业生须对个人使用的实验化学品、样品、自配试剂(包括易制毒、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)等进行彻底清查,建立详细的盘点清单,确保无遗漏。对需要保留的化学品、样品等,应贴好标签(包括名称、成分、浓度、产生时间、储存条件、制作者姓名等),分类妥善保管,建立明细目录并移交至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。不再使用的化学品、实验样品、自配试剂、半成品及废弃化学试剂,应按学校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及时清理。
2.实验室公共物品移交
毕业生须归还实验室钥匙、试剂柜钥匙、门禁卡等公共物品,并注销相关权限(如实验室门禁系统权限等)。负责管理的实验室台账、试剂清单等资料须完整移交,确保账物一致。
四、交接流程
1.毕业生自查与整理:毕业生根据交接范围和要求,对个人物品进行全面清查、整理和分类。
2.填写交接清单:毕业生填写《福建医科大学大学毕业生实验室物品交接清单》(见附件1),详细列明移交物品名称、数量、状态等信息。
3.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审核: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对交接清单进行审核,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。
4.二级单位备案:毕业生将交接清单及相关资料提交至二级单位备案,完成交接手续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严禁私带物品离校:毕业生不得私自携带实验试剂、样品、设备等物品离校,违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2.废弃物规范处理:不再使用的实验样品、试剂、废弃物等,须按照学校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妥善处理,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。
3.安全责任:毕业生在离校前须确保实验室安全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,锁好门窗,消除安全隐患。
六、联系方式
实验室管理科:李云翔;联系电话:23531810
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5年6月5日
附件1: 福建医科大学毕业生实验室物品交接清单
(2025届毕业生专用)
一、学生基本信息 | |||||||||
学生姓名 | 学院/专业 | 学历学位 | |||||||
学号 | 导师 | ||||||||
实验室房间号 | 联系方式 | ||||||||
二、实验化学品交接 | |||||||||
序号 | 化学品名称 | 规格/浓度 | 数量 | 存放位置 | 状态 (正常/需处理/剩余量) | ||||
二、实验室公共物品交接 | |||||||||
序号 | 物品名称 | 数量 | 交接对象 | 状态(正常/需更换) | |||||
三、交接确认 | |||||||||
毕业生声明: 本人确认以上物品交接清单真实、完整,无遗漏或私自带离物品。 毕业生签字: 日期: | |||||||||
导师/实验室负责人审核: 本人确认毕业生交接的物品完整,符合实验室管理要求。 导师/实验室负责人签字: 日期: | |||||||||
二级单位备案: 本交接清单已备案,实验室安全责任交接完成。 二级单位盖章: 日期: | |||||||||
注意事项:
本清单一式三份,毕业生、导师/实验室负责人、二级单位各留存一份。
